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关键在于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

 

 

龚谨 | 复旦大学国际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可以预见,未来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全面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建立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由于全球经济增长的长期低迷和逆全球化思潮的抬头,特别是新冠疫情的传播,使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问题被摆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中来。那为什么我国需要增加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一方面,这是由我国的国际地位所决定的。我国作为GDP全球第二的经济大国,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拥有全球相对最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作为在全球经济发展格局中举足轻重的国家,建立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是一个大国应该承担的角色和责任。另一方面,由于意识形态的差距,我国部分产业链存在“卡脖子”的风险。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催化,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方兴未艾,围绕顶尖技术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诸如芯片等尖端产业技术和高端供应链被美国牢牢控制的现实,更加凸显了我国在部分关键产业链上存在明显的“短板”,有些短板甚被“”。,中央作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战略部署,是基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产业链现状作出的战略判断,是增加我国产业链发展能力的现实选择,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赢之战。

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关键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关键在于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通过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为我所用,实现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这是时代背景下的最优选择,但长此以往,我国和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差距将日益扩大,我国将长期处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底层。因此,积极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领跑者,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防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这符合新技术发展演化的内在机理,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政府,比如在芯片领域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如今芯片的关键技术仍无法突破,各种芯片设计的国产化率只有0到20%不等,晶圆制造国产化率也低于40%,基本上都是中低制程,封测的国产化率也只有20%,半导体材料国产化率也不到20%,有不少半导体的材料依然处于卡脖子的状态。究其根本,是在基础技术的研发选择上我们违背了市场化的原则,政府包办一切的现象普遍存在,没有充分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活力和动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并不是一刀切地全部国产化。中央提出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并不是要所有行业所有产品都实现全部国产化,这不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常识。强调自主可控更重要是强调在命脉行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因为总的来看,全球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仍然是竞争与合作并存,各国应主要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即使在关系国家安全的命脉行业也不用实现全部国产化,而应强调有能力自主生产即自主可控的能力。

三、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实现路径

坚持以我为主、适度进口的创新理念。夯实产业基础、完善产业链条,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锻造出一些“杀手锏”技术,对产业链中的人为断供行为产生强有力的反制和威慑能力。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形成自主发展能力。同时,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外产业链的能力,更好发挥外资企业技术、管理和全球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内外资企业合力,共同推进产业链现代化。对境内各类企业实施同等政策,积极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深化国际产业技术合作交流,拓展专业化全球化市场空间,构建基础领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扶持的创新机制。一方面,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好企业和企业家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攻克“卡脖子”问题和补短板中的作用,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在华外资企业和广大中小企业作用,引导企业突出主业,专注细分市场,掌握独门绝技,成为产业基础再造和资源要素集聚的主体,依靠市场机制来识别产业基础再造中的机会,发现和抓住真正的机遇。另一方面,加强政府引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科技研发等政策,加快培育技术、人才、数据等各类要素市场,构建支撑产业基础发展的基础性平台和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基础领域发展环境,完善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要素资源向产业基础领域有序流动,形成有利于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产业生态。

坚持以点带面、以点带链的创新方法。产业基础的提升,不能仅仅满足于产业技术“点”上突破,更重要的是解决国产化技术和产品不愿用、不敢用的问题,全面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再造有利于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制度和环境基础,推进“点式突破”与“链式协同”相结合。为此,要加强顶层设计、应用牵引、整机带动,推动全产业链基础能力提升。一方面,通过强化技术创新和集中力量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一方面,要以重点产品为龙头进行“全产业链持续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品设计、材料开发、工艺开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推广等企业和研发机构、高校等单位开展协同攻关,构建国产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市场应用的生态系统,推动产业基础能力链式突破。

四、发挥供应链金融在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活水”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建设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工业链更是离不开金融的扶持。未来,应该重点发挥金融在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活水作用,加大对战略型新兴产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特别是要重视发挥金融科技对供应链发展优化的提升能力。

供应链金融兼具产业和金融的双重属性,是实践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好场景之一。近年来,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云技术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在为供应链金融降低融资成本、拓展服务范围、完善风控体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来看:

第一,金融科技降低了供应链金融的交易成本。金融科技可以实现传统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化,能够快速降低边际成本。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上化”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标准化程度。在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往往存在纸质单据繁多、审批流程冗长、企业须多次往返银行网点等问题,交易成本高、效率低。而金融科技实现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线上化,能够将单据审核、账款受理、债权转让、授信审批、放款等业务流程完全“线上化”,极大地提升了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效率,降低了各参与方的交易成本;二是“线上化”有效缓解了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供应商和买方之间、融资方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支付和结算受限于各参与方的履约意愿,尤其是涉及多级供应商结算时,易出现挪用、恶意违约或操作风险。而金融科技的加持使融资过程中的各种合同实现数字化并且自动执行,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有效管控了违约风险,大大提升了履约效率。

第二,金融科技拓宽了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范围。相比传统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核心企业”的模式,金融科技的引入使得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范围得到扩充。一方面,金融科技使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和主体企业的边界进一步淡化,未来数据将是供应链金融开展的最关键要素,数据方也会不再是原来的核心企业,而是会延伸到物流公司、电商平台和ERP厂商等等。换言之,供应链金融不再是核心企业独大的局面。另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范围和半径得到拓展。通过软件、平台、基础设施等云服务,跨区域的企业也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地域范围变得更广。

第三,金融科技助力了供应链金融风控模式的创新。在传统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通常需要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增信,数据风控仅仅是辅助的功能,并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同时,如果供应链金融只依赖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捆绑,将大大提高因核心企业信用风险而产生的交易成本。金融科技可信用风险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从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超越传统信贷的瓶颈。而金融科技的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基于单一主体的风控模式,实现对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封闭管理。例如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环节,如果核心企业不给经销商提供信贷支持,供应链融资将面临很大的困难,核心企业不给经销商提供信贷支持的理由就是它既没有债权也没有物权,甚至没有完备的征信信息。而大数据技术能够依据对经销商多维度的经营数据的采集,对其经营状况进行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刻画。此外,基于电商平台数据、在线支付数据、第三方征信、外部黑名单等建立的风控模型,更能精准把控经销商的信用风险。

放眼未来,在逆全球化和保护主义弥漫的背景下,全球化进入区域性集聚发展阶段,从而形成特定区域内的产业空间集聚。跨国公司或将选择集中在一个国家或者临近国家进行生产,区域内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新冠疫情以来,尽管全球供应链和产业链存在不稳定性,但是区域内的贸易往来却有所增多。因此,十四五期间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有利于形成区域性的产业联盟和产业集群,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有利于形成以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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